在浙江西南山区,经常可以看到,田塍山道,一群喜乐的青年欢笑歌吟而来,最引人注目的是头戴凤凰冠,身穿花边盛装,腰垂绚丽彩带,手撑遮阳花伞,由几位俏丽的赤娘(伴娘)簇拥着的新娘。她掩不住内心的欢乐,用美妙的歌声和新郎一路欢悦对歌,以轻松愉快的脚步,走过从娘家到夫家的人生中最关键的一段路。这,就是畲族婚嫁礼仪中的行嫁。
新郎若不善歌,则由陪同迎亲的赤郎(傧相)代替;新娘若不善歌,则由护卫着她的赤娘(伴娘)姐妹代替。唱情歌,情意缠绵,恩恩爱爱;唱杂歌,互比高低,共猜谜语。
行嫁(出嫁)是畲族婚礼中最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仪式。往时,汉族的新娘是不许走着出嫁的,严格地说,她出了娘家的门,直到进入夫家的门,双脚不能沾土。看过贾平凹小说《五魁》的读者,一定还记得因为商洛山区“山高沟大,没有抬花轿的路可走”,于是便有五魁这样以“驮背新娘”为“专门职业”的角色。当然,汉族婚嫁最普遍的形式还是“坐花轿”。其中,浙江女子出嫁的花轿十分讲究,有“半副鸾驾”之称,加上凤凰冠帔装束的新娘,俨然如帝王公主下嫁。穷苦人家就用普通竹轿,加挂彩布,两人抬,有竹、布帘和踏脚板。再穷,只能用“落山虎”,一把坐椅二根杠,上下皆空。如果还雇不起,就只得请行郎驮着出嫁。总之,新娘在出嫁路上是脚不沾地的。为什么呢?原来古代曾盛行抢婚习,花轿的原始形态,竟是竹木编的土筐,粗麻编的大口袋,抢到的女性,装筐塞袋,一抬了事。为防止被抢的外族追来拦截,路上自然不能让“新娘”落地。传承变异,便有了坐花轿的习俗和“不沾地”的讳忌。
畲族的行嫁,则是原始的走婚形式的变异。从畲族传留的历史文化资料来看,畲族先民幸运地避开“匪寇、婚媾”式的抢掠婚阶段,几乎直接从母氏社会自由的走婚演变到后世宽松欢愉的行嫁。行嫁婚俗还有简约大方、增进感情和经济实惠等优点,是一种朴实自然又富有民族特色的良好婚俗。
明末清初,景宁、丽水、遂昌、龙游和闽东的一些畲村,受汉族影响,逐步改用“坐花轿”的形式。但畲乡花轿较简约,无“半副鸾驾”那种仪仗摆设,倒是增添了富有畲族特色的婚俗歌,如《行郎扛轿》、《缚红轿》等。
60年代,行嫁在浙西南山区仍然常见。改革开放以来,山区交通条件大为改观,交通工具升级更新,畲族新娘出嫁,逐步为乘坐拖拉机、三轮车、农用车、货卡、摩托、轿车、跑车所代替。如今,只有在一些深山畲村的山道上,才能见到民族风情盎然的行嫁画面。